户口和档案原则上,会由学校寄送回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人才中心托管。如果原籍地人才中心没有的,当事人可以打电话致原就读学校的“教导员”,咨询对方户口和档案是否已寄送。
退学学籍档案有两个
1。一个是你的个人档案袋,档案袋在大学入学当年9月份的时候交给大学保管,你退学后应要回你的档案袋,这个很重要,你以后报考会用到它,而且这是你的人事档案会跟随你一辈子。
2。一个是你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在入学当年11月份在学信网上注册(我不知道你是几月份退的,但如果你在入学当年11月份前退的,就没有注册,也就不涉及注销的问题了),你退学后学校会过几个月的时间给你注销,注销后这个电子档案就没有用了,但有时学校会拖延时间不给你注销,这个你要到学信网上自己查,如果没有注销你要与大学学校联系及时注销。
户口是否迁过去了应问你的导员(大学老师)或去当地派出所查你的户籍。
退学后学籍怎么处理
通常情况下,符合《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规定和主动退学的将被注销学籍。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