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高考本科一二批合并,录取批次有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加分政策分优先录取、加5分、加10分、加30分投档几种情况。
2019北京高考政策重要变化
实施艺术类招生
志愿设置、录取方式改革
①艺术类招生实行分段录取;
②美术类院校(专业)使用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③艺术类本、专科批次的录取仍然分别和本、专科提前批录取同期进行,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和普通类不能兼报。
实施本科普通批次合并改革
根据安排,今年北京市将继续推进录取批次改革,将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设置16所平行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本科批次
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
本科志愿填报时间
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
本科提前批
艺术类和普通类
(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以上两类均设置A、B、C三段
分别按顺序依次录取
艺术类
艺术类A段: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
艺术类B段:分美术类和非美术类,美术类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8所平行志愿高校,非美术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除艺术类A段外使用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以及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非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
艺术类C段: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除艺术类A段外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
普通类
普通类A、B、C三段均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
A段: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公安类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飞行技术专业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
B段:“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
C段:“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
本科普通批
平行志愿
可填报16所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本科批次
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
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本科提前批普通类B 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特殊类型志愿
高校自主招生
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
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普通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
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专科批次
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
依次录取
专科志愿填报时间
7月21日8时至22日20时
专科提前批
艺术类和普通类
(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艺术类
美术类+非美术类
美术类:平行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非美术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
普通类
普通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
专科普通批
平行志愿
设置20个平行志愿高校
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本科批次
不设置征集志愿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C两段和普通类B、C两段
设置征集志愿
1.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美术类征集志愿:平行志愿,设置5个平行志愿高校
2.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非美术类、本科提前批普通类A段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
3.本科普通批征集志愿:平行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专科批次
1.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中的美术类征集志愿:平行志愿,设置5个平行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2.专科提前批普通类和艺术类中的非美术类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
3.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平行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
录取期间,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加分政策
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
两类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
三类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台湾省籍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满足以下条件可享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温馨提示: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投档规则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顺序志愿
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本科
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
当报考同一所高校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校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
专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
当报考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批次录取采取高会统招形式, 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方能投档。
温馨提示:录取过程中,首先在批次分数线上进行考生已填报志愿的录取,如有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依次进行批次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录取和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高考6月7日、8日进行
温馨提示:外语听力实行一年两考。英语科目第一次听力考试于2018年12月15日进行,第二次听力考试于3月16日进行,采用计算机考试模式;其他外语科目第一次听力考试于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6月8日进行。
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这主要包括3个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可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招生录取制度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相衔接,将重点改革两方面:一是普通高校(本科)逐步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使高校招生录取更加适应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规律,更加适合不同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
二是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一些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不参加高考,学校依据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