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现将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美术学类专业(含对口招生):本科200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00分。
设计学类专业(含对口招生):本科200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00分。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对口招生):专科165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本科200分;专科175分。
2.音乐学(理论)类专业:本科210分。
3.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245分。
4.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90分;专科210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80分。
6.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65分,专科230分。其中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招考方向无单科成绩要求;音乐表演类其他招考方向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本科层次不低于40.00分,专科层次不低于30.00分。
三、戏剧影视舞蹈类专业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本科305分;专科245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本科205分;专科185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220分;专科210分。
4.服装表演类专业:专科150分。
5.编导类专业:本科200分;专科190分。
四、书法学(毛笔)专业
书法学(毛笔)专业:本科205分;专科195分。
五、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70分;专科60分(三州考生50分)。
注:体育类专业满分为100分,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编导类专业满分为300分,其余各类专业满分均为400分。
统考成绩的使用
一般而言,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专业及本省内院校使用本省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艺术专业可在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省统考成绩,要求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其他本科院校是否使用省统考成绩,依据学校情况而定。
未达到省统考成绩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被承认其校考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