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山东高考体育专业考试报名
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高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缴费且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
未按时缴纳体育专业测试费的体育类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体育专业资格,不能参加体育专业测试。
二、山东高考体育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山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日。考生以市为单位分3组进行测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2.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专项测试项目为一项:考生可在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等项目中选择一项;基本素质测试项目为三项: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
2019年的体育专业基本素质测试将继续从100米、800米、原地推铅球、后抛实心球、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折返跑等7个项目中选取3个项目进行测试。
3.计分办法。采用专项测试成绩和基本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办法,其中,专项测试成绩为40分,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为60分,满分为100分。
4.考试工作人员选聘与培训。工作人员包括考评员、纪检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均实行聘任制并进行岗前培训。
(1)选聘条件。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试工作;为国家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考评员需为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人员;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
(2)选聘办法。考评员从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定,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签发聘书,聘书一旦签发,不允许变更人员;纪检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中选聘;其他工作人员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聘任。
(3)岗前培训。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需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5.测试工作流程。
(1)考生报到。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见附件1)到山东师范大学体育馆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及《山东省2018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见附件2),经测试点核对确认后领取测试号码。
(2)测试准备。做好测试设备以及监控录像设备、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准备调试工作;进行场地维护;组织考评员、纪检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测试实施流程、评分标准等。
(3)测试分组。测试点根据各市报名人数合理分组并编制秩序册;根据各项目特点抽签确定各组考评员、纪检员及计算机操作员,并于测试当日公布。
(4)正式测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测试号码入场参加测试。测试项目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准确地反映考生的测试成绩。测试过程中的数据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等环节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测试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录像,所有测试项目和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录像资料保留4年,以备复查。
(5)成绩确认。当场公布各个项目的测试成绩,考生按手印确认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确认时向测试点申请复核,过时不予受理。当日全部项目测试完成后,测试成绩经汇总、核对无误后张贴公布,接受监督。
(6)统分。测试点将经考生确认无异议的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格式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检查、核对考生的各个项目测试成绩,汇总合成考生最终成绩。
(7)成绩公布。5月21日前,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测试成绩。
(二)文化考试。
体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三、分数线的划定
(一)体育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生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按合格人数不超过2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本、专科专业合格分数线相同。5月21日前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二)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按招生计划1:1.4的比例确定,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理科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专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普通高考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公布。
体育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1.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详见专业准考证和 2017 年《体育考生手册》)。每项考试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 1 至 3 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2.考试时必须服从主考人统一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考生在考试中的问题,必须在现场及时解决,不得遗留。
3.考生因伤、因病等原因不能坚持考试、缺考或弃考者,一律不予补测,其体考成绩按已考项目的成绩计算。
4.考试中应注意安全,严防发生伤害事故。考前用餐不宜过饱,要确保安全。由于体育学院田径运动场是塑胶跑道,根据《田径竞赛规则》规定,跑鞋的鞋钉尺寸,直径不超过4毫米,长度不超过9毫米。参加立定跳远考试时不能穿钉鞋或带有胶钉的足球鞋进行考试。
5.考试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停留。
6.考生在考试期间应妥善保管好《身份证》、《报考证》及《准考证》,如遗失,后果自负。
7.考生必须服从领队的安排。
8.考生要注意安全及饮食卫生,不得随意离开宿舍,如确需离开,必须向领队请假,征得领队同意后方可离开。不得到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否则,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