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予以承认。故已在外省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拟回京参加北京市统一高考的外省学籍考生,需要进行外省回京高考成绩认证即可。
办理外省回京高考考生成绩认证
已在外省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拟回京参加北京市统一高考的外省学籍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外省回京高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证”。
成绩认证申请时需按“社会考生”注册登录并上传原就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主管部门盖章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证明扫描件或照片(注:有省级主管部门文件明确下放权限的,可改由文件指定的机构盖章)。
北京教育考试院对外省成绩进行最终成绩认证,北京市认定规则如下:
1.原省成绩证明中成绩以等第呈现的,北京市按原省划定的及格/合格及以上等第成绩认证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2.原省成绩证明中成绩仅以分数呈现的,北京市按原省满分值的60%划定,不低于60%的成绩认证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3.如原省成绩证明中艺术科目以音乐、美术两个科目呈现,须这两个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方可成绩认证为艺术科目合格。
办理外省学籍转入本市学生成绩认证
外省转入北京市普通高中并已取得北京市学籍的学生,应向北京市接收学校提交原就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主管部门盖章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原件(注:有省级主管部门文件明确下放权限的,可改由文件指定的机构盖章),学校验明后扫描上传到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管理系统。
北京教育考试院对外省成绩进行最终成绩认证,认定规则如下:
1.原省成绩证明中成绩以等第呈现的,北京市按原省划定的及格/合格及以上等第成绩认证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2.原省成绩证明中成绩仅以分数呈现的,北京市按原省满分值的60%划定,不低于60%的成绩认证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3.如原省成绩证明中艺术科目以音乐、美术两个科目呈现,须这两个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方可成绩认证为北京市艺术科目合格。
办理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
因转学到外省、回外省参加高考或出国留学等原因,需要向外省、学信网等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时,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