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海战中失败后,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了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
条约的内容
1.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偿日本军费二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4.日本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受内地税
条约的影响
1.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2.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同时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清政府担负高额外债,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
3.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由沿海深入到中国内地。
4.允许在华投资办厂,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也反映出列强对华经济侵略由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