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工作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为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及时间
2018年山西专项计划时间安排:
3月底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国家、地方和高校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高校专项计划: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志愿。
二、录取办法及招生计划。
1.录取办法
(1)国家专项计划:实行,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2)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3)高校专项计划:按照高校办法执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3月底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10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2.招生学校及专业待教育部下达专项生招生计划后公布。
三、山西省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贫困县名单
一)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36个)
太原市:娄烦县
大同市:天镇县、阳高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
长治市:武乡县、壶关县、平顺县
朔州市:右玉县
晋中市:左权县、和顺县
运城市:平陆县
忻州市:神池县、宁武县、五台县、河曲县、静乐县、
偏关县、 五寨县、 保德县、 繁峙县、代县、岢岚县
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吉县
吕梁市:临县、石楼县、方山县、中阳县、兴县、岚县
二)省级贫困县(22个)
1.省定贫困县(17个)
长治市:沁县、沁源县
晋城市:沁水县、陵川县
晋中市:榆社县
临汾市:古县、安泽县、浮山县、乡宁县、蒲县
运城市:万荣县、闻喜县、垣曲县、夏县
吕梁市:离石区、柳林县、交口县
2.插花贫困县(5个)
太原市:阳曲县
朔州市:平鲁区、山阴县
晋中市:昔阳县
吕梁市:交城县
四、高校专项3大关注点
报考条件
(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志愿及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山东省的高校专项志愿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安徽省的高校专项志愿在特殊类型招生批次填报。详细内容请查看各省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