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人类的认识来源、认识能力、认识形式、认识过程和认识真理性问题的科学认识理论。
认识论的原理
认为客观物质世界是可知的。人们不仅能够认识物质世界的现象,而且可以透过现象认识其本质。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的事物,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从而与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它的基本前提是反映论。认为物质世界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而独立存在的,人的意识是物质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是对物质世界的反映。
。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的目的和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它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强调人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能动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的辩证法,表现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上,认识来自实践,又转过来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表现在认识过程中,人对世界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多次反复、无限深化的过程。
认识论的方法论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目的的归宿,要求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积极投身实践。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要求重视认识的反作用,发挥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要求正确对待错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
4、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