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是211大学,也是985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大连理工大学介绍
大连理工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夕,面向新中国工业体系建设亲手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主校区设有20个独立建制的学部学院,开发区校区设有3个独立建制的学院,盘锦校区设有3个独立建制的学院,另有3个专门学院(创新、国际、远程)和1所独立学院(城市学院)。有2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还有工商管理(MBA,含EMBA)、公共管理(MPA)、建筑学、金融、应用统计、艺术、翻译、工程管理、新闻与传播、城市规划、汉语国际教育、体育、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等19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等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
大连理工大学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批次)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批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学校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且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