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安徽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专业组志愿。征求志愿设8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2)普通类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其中,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3)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安徽高考录取顺序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考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艺术、体育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但录取时可以不设置等级要求。
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于7月初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