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招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2〕6号)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8甘肃高考体检时间
工作由各市(州)自行组织安排,3月底前完成。
2018甘肃高考体检医院
体检医院由县(区)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承担。主检医院须按有关文件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参加招生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要求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主检医师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当年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医生应予回避。
甘肃高考体检对象
所有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及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
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
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省教育考试院将为符合规定的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具体要求如下:
(一)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残疾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初审,并于3月30日前交县(市、区)招办,经县(市、区)招办审核(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招办,由市招办审核汇总后于4月10日前交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牵头组织由有关教育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三)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评估报告下发相关批复,县(市、区)招办依据批复形成《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送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招办提出复议申请。经批准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高考的考生,相关考点须按《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配套设施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