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高职扩招的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扩招简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办法
学院2021年扩招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学院2021年扩招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参与高职扩招。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招生工作办法:本次扩招工作以各二级学院为招生工作主体,各学院以院企合作为平台,深度发掘资源,实施各专业的招生工作。
考试内容及形式
考试内容: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试按四种类型考生分别进行。一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二是退役军人,三是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四是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对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采取“远程直播面谈”方式进行。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我院根据本院专业培养要求组织结构化面谈,面谈采取“远程直播面谈”方式进行,本次四类考生均依据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谈)分类录取。具体考核方案于2021年11月6日详见学院官方网站。
录取原则及方式
录取原则: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结构化面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无男女比例限制。
录取时如出现成绩相同,加试予以确定。加试采取远程直播面谈方式进行。
录取方式: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21年11月18日前,学院公布参加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向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院院间互认成绩并且我院未完成计划的情况下)提出入学申请,经我院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办理录取手续。
学院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在第一阶段未被其他高院录取的考生,可于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期间向我院(未完成计划专业)提出入学申请,经我院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向黑龙江省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的考生信息,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教学模式:
1.教学实施学分制及弹性学制。
2.课程体系:各专业根据专业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创新实施教学改革,各专业应根据专业情况,设计构建以实训技能为主的课程体系,加大实践和创新创业课程比例,达到50%以上。
3.采用“1+X”证书制:各专业要结合专业特色,深入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有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相关内容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的通知和标准,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积极设定多种类型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宽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等群体培养的就业创业本领。
学费及专业要求:
1.应往届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考生,报考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四个专业免三年学费,其他专业学费均按6000元/年收取。
2.非自主择业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乡镇工作人员类考生报考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四个专业免收三年学费,其它专业学费按6000元/年收取。
3.自主择业退役军人考生报考所有专业均免收三年学费。
4.商务日语、应用韩语、应用俄语三个专业仅限应往届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考生报考。
根据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乡镇工作人员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