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是一所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9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正式建立,所有专业每年学费5000元。
上海科技大学学杂费标准
学费:所有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录取规则
一、为探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多元选择”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我校“校园开放日”活动。
二、学校根据考生在“校园开放日”的整体表现及报名材料,形成“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
三、所有报考该校考生须在所在省(市)提前批次本科填报我校。考生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应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浙江省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省级招办确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各省级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
五、学校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含高考总分和我校“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满足被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以我校“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顺序录取;若“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再相同,则以高考数学单科成绩顺序录取;若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六、各省(市)录取具体办法以各省级招办公布内容为准;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七、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所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1A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