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必须具有强健的体魄,才能适应紧张、复杂、高强度的飞行训练和执行作战任务的需要。空中飞行力求飞行员要有很好的抗负荷能力和平衡机能,而且耳气压机能、视力、听力、耐力和反应能力都要好。掌握现代化的装备和进行复杂的飞行,没有强健的体魄、充沛的精力是不能胜任的。因此,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高,要求严。
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身高:在165-185cm之间。未满18周岁的,身高达到164cm。
2.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上限≤标准体重×120%,下限≥标准体重×85%。
3.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4.视力: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0.8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纹身、刺字。
(二)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骨折者。
4.有慢性胃肠病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病史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
13.斜视者。
14.表面抗原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
15.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症者。16.眼角膜激光手术或角膜塑型术者。
飞行员要求有哪些
飞行员要求限制较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男性身高169-185CM,体重不低于50KG; 女性身高160-185CM,体重不低于45KG;
2、英语水平良好;
3、无晕车、晕船;
4、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5、无口吃、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6、矫正视力高于C字表0.5(相当于无散光E字表4.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