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考按照试题所提供的范本样式临摹,不能随意增减范本字数,不能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准确地反映试题所提供范本的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书法艺考满分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20分、书法创作120分、国画60分。
书法艺考评分标准
书法艺考考卷评分细则——临摹篇
1.用笔合法度、流畅(占分值的30%)。
2.结构准确(占分值的30%)。
3.整体章法统一(占分值的20%)。
4.能表达原帖韵味(占分值的20%)。
书法艺考考卷评分细则——创作篇
1.结构符合结字规律(占分值的25%)。
2.整体章法统一(占分值的25%)。
3.用笔娴熟、流畅,线条较优美(占分值的25%)。
4.注重传统,鼓励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有书法艺考生本人的理解和表达(占分值的25%)。
书法艺考的要求
①楷书临摹主要考査书法艺考生对楷书笔法、字法的把握能力。楷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揩书为范本,对范本进行对照写实临摹,考査应试者掌握书法的基础技能。
书法艺考考试要求:按照试题所提供的范本样式临摹,不能随意增减范本字数,不能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准确地反映试题所提供范本的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落款统一书写试题所规定的文字内容,不能增减,落款位置统一置于考卷左侧。
②行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行书为范本,对范本进行对照写实临摹,检测书法艺考生对书法书体的基本掌握能力。
书法艺考考试要求:按照试题所提供的书法范本样式临摹,不能随意增减范本字数,不能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准确地反映试题所提供范本的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落款统一书写试题所规定的文字内容,不能增减,落款位置统一置于考卷左侧。
③书法艺考行书创作考试,主要考査书法艺考生对书法艺术中传统笔法、字法、章法的借鉴能力和创造能力,检测应试者学习书法艺术的潜质,是书法类专业考试的重要科目。
书法艺考考试要求:根据试题所提供的历代经典古文诗词内容,进行书法创作;创作符合试题规定要求,笔法精到,字法合理,章法完整;落款统一书写试题所规定的文字内容,不能增减,落款位置统一置于考卷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