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入伍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可办理随军。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一般为5000元/年),参加部队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分配到定向国防单位担任军官。
国防生可享受的待遇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第一年为见习期,军龄自入伍报到之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工资待遇按照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与部队同级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如:按照部队干部假期规定,家在驻地的干部,每年可休20天军官假;家在外地的干部,未婚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已婚的每年可休假40天;职(级)别或专业技术够条件后,家属或其本人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即可办理随军手续,将户口迁至干部所在部队驻地。按照军队住房改革规定,军官可以按相应职级租住营区相应面积的公寓房,并享受住房补贴,用于自购住房
报考国防生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报考国防生要经过:选择并填报志愿,进行政审、军检、面视,网上投档录取三个环节。考生要结合自身条件慎重填报志愿。志愿报考某一高校国防生的考生,要正确填报该校招收国防生的专业。对报考或上线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后,当地省(市)高招部门按照招生计划105%-120%的比例进行投档,高校招生部门和驻校选培办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党员、三好学生和特长生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