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是二本,齐齐哈尔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唯一一所省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畔,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简介
学校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截至2017年4月20日,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生总数25294人,其中本科生24135人,研究生987人,留学生172人,另有成人生8920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89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2.2%,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91人,聘有外籍教师39人。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学校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助学金。师范类专业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受奖面达100%,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达35%;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贫困学生奖学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及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学校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录取规则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且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投档的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三)实际高考成绩相同的同一投档志愿的多个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江苏省先等级后照顾政策),对不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次序的考生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上海市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四)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的专业及有关规定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