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学是科举制选官标准。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其核心在于通过考试选拔人才,而不是看其出身和门第。隋朝时期,科举制度正式诞生,通过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这标志着科举制以才能作为选官的标准。
科举制怎么选拔人才
科举制通过设置不同的科目、不同的考生通过不同的程序参加考试、以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采用不同的考试方法,以考试成绩作为取舍的依据来选拔人才。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起源于先秦时期的选士、养士制,历经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时的九品中正制,最终定型为隋唐及后期的科举制。科举制的实施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及考试方法。
科举制主要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是经常设置的科目,包括秀才、明经、明法、明算、进士、明字等科目,其中以明经科和进士课最被世人热衷和最被统治者看重。制科是指为天子特诏举行,以求非常之士。
参加科举的考生主要是“生徒”和“乡贡”。生徒是指各类官学的学生,乡贡是指生徒以外的志愿报考的读书人,即私学的学生和州县自学的士人。
科举制的意义有哪些
积极:为不具有贵族身份的人士提供了参政机会,扩大了统治的社会基础,促进了官僚体制的进一步成熟,为官僚队伍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成为中华帝国长期保持繁荣的制度保障之一。
消极:科举制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