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艺考改革新政策: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24年四川艺考改革新政策要求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教育部“工作规范”和“专业目录”,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四川省艺术类本科同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择优录取[2024年艺术类专业计划分文科、理科编制,综合成绩分艺术(文)、艺术(理)分别排序;
2025年起,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编制,综合成绩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排序];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艺考生校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艺考生,校考高校可提出高考文化成绩破格录取申请。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2024年四川艺考改革新政策要求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
1、规范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省级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
2、完善省级统考管理机制。
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办考单位实施”的管理体制,统一设考、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成立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专家委员会,开展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
相关专业统考设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
3、统一省级统考科类及内容。
按照教育部“工作规范”要求,四川省举办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6个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类;适时通过省际联考的方式举办戏曲类专业考试。
各统考科类总分均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性质和目的、考试内容和形式、适用专业等考试说明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