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英《南京条约》。《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什么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的主要内容有:
1、割让香港岛
2、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另订关税则例。清朝政府将以公平的原则颁布一部新的关税则例,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的影响
《南京条约》的影响主要是:
一、《南京条约》政治方面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南京条约》经济方面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三、文化方面《南京条约》使爱国进步人士开始改变看待西方文明的态度,探索救亡图存的道路。
四、外交方面清朝对外关系处置不善,加上鸦片战争的失败,国威严重受损,国际地位相对下降,清廷之国力及军事科技方面弱点尽露,引发外国侵略,剥夺之野心。南京条约之后,各国亦纷纷援例要求订约,向中国提出种种剥削性的要求,不平等条约遂不断出现。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万年和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