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无论是在自然、社会,还是在思维领域,任何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正是事物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所以可以说是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大致概括为,矛盾的三对特性四大理论:即: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矛盾的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斗争性则寓于同一性之中。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事物来说,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过渡的,因而是相对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事物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性质也就不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的统一,即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中总包含着某种共性。
这一规律主要是要求我们用矛盾分析方法去观察和处理问题。
第一,在分析矛盾发展时,要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第二,在矛盾普遍性指导下,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共性和个性结合起来考察问题。
第三,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第四,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有: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认为世界的普遍联系,归根结底取决于矛盾双方的既对立又统一。
2、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为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3、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辩证法的一系列范畴都从不同的侧面说明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是矛盾法则从不同侧面的展开。
4、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5、是否承认对立统一亦即是否承认矛盾,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