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录取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为了让考生和家长第一时间查到湘南学院录取结果,知了猴收集整理湘南学院2022年高考录取查询入口,如果考生没有在湘南学院招生网查询到自己的录取结果还可以去考生所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查询。但与往年一样最终录取结果以院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2022湘南学院录取结果查询入口
湘南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湘南学院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高水平运动员,湘南学院每年制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确定合格入围名单,在湘南学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三条湘南学院按规定在五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艺术专业测试,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入围名单,在湘南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报教育部备案。专业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湘南学院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湘南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湘南学院录取考生时,实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视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五条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湘南学院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或有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退档,剩余计划将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在实施高考改革的地区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要求、填报志愿安排、投档规则、同分排序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艺术专业拟录排序规则:①在湖南省录取艺术考生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要求、投档和录取规则均按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②在湘南学院组织了音乐、舞蹈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贵州、河北、甘肃、江西和山西省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专业成绩须校考和统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音乐、舞蹈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若综合总分相同,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校考生源,在第一志愿校考生源不足且计划不能调整时,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认可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考生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线后,按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排序拟录,若专业成绩相同,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③在湘南学院没有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地区专业成绩认可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拟录。④艺术考生外语不单独限分,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确定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体育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拟录排序规则:①在湖南省录取体育专业考生时,体育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投档规则均按执行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②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体育考生时,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拟录,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③经湘南学院专业技能测试入围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专业技能测试(无统一测试的除外)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文化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篮球项目按湘南学院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拟录,足球项目认可全国专业统考成绩,按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湘南学院面向郴州地区考生招收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公费师范生、面向湖南农村考生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拟录专业。使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系统院校子系统”,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设置自动分档。第一步,分科类(或专业组)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降序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第二步,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拟录专业;第三步,按照高考分数排序、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且专业服从调剂和没有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再按投档成绩排序,优先安排与其专业志愿相适或相近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排序、优惠加分和降分投档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湘南学院部分医学、艺术、师范、体育和理工类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明确要求,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拟录专业时严格按《普通高等湘南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报考湘南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文化高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湘南学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湘南学院面向湖南招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志愿填报要求、资格审核和投档规则按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湘南学院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