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授予军衔,首次授予军衔的时间、等级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为2021年吉林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须填报本人家庭户籍所在地(市、县)信息,勿填报就读学校户籍所在地信息。
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应征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
(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省招生委员会在提前批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单由省招生委员会6月29日提供给省征兵办,由考生家庭户籍所在市级或县级征兵办负责通知并组织考生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于7月3日前完成。
(三)面试。由市级或县级征兵办协同招收部队和高校统一组织,结合体格检查同步进行,于7月3日前完成。面试可设若干组,每组3人以上,人员以部队和高校为主,兵役机关参加。市(县)级征兵办要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3项均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于7月4日前将体检、政考、面试合格人员花名册(含体格检查表、政治考核表、面试表)报省征兵办。省征兵办于7月8日前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委员会。
(四)录取。省招生委员会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提调档比例要求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步执行吉林省有关加分、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规定。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省内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均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是军队与地方联培联训,为部队培养的高素质新型士官人才。培养高校从最初的3所发展到18所,年度培养量由150人增加到3750人,毕业分配到部队的定向培养士官有1130余人担任班长骨干,千余人被评为“优秀士官”。
2019年12月,召开的武警部队定向培养士官军地联席会议上获悉,武警部队与18所高校签订定向培养士官协议,研究优化培养模式,完善培养制度机制,明确了军地培养职责。